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
任军、蔡苗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本公司与深圳市矩腾华贸贸易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已经将本公司对你方享有的以下债权,依法转让给深圳市矩腾华贸贸易有限公司,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截至基准日2020年10月22日的债权明细如下:
1、借款人名称:任军
2、债权剩余本金:1,700,000.00元
3、债权利息:222,137.15元
4、抵押物: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大芬村东方半岛花园9栋502
5、合同编号:南粤深圳速小微个借字20190103第007号、南粤普惠小微深圳个高抵字2017第00063号、南粤普惠小微深圳个高保字2017第00050号
6、担保人:蔡苗珠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联系人:吴先生
深圳市矩腾华贸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先生
请你方自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向深圳市矩腾华贸贸易有限公司履行全部还款义务。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深圳市矩腾华贸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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