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兴记时尚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遗失珠海华福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开具的B1020合同保证金收据(NO:1618682),金额89250元;珠海华发商都商业经营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开具的B1020物业管理费押金收据(NO:1626475),金额为11220元、POS机收银系统押金收据(NO:1626476),金额为10000元 。现我方向贵司申请退还我方项下的保证金人民币合计110470元,并申明如下:
1、本声明作为上述保证金的退款依据,原收据作废且不得作为任何退款依据,由此引起的任何纠纷,我方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2、我方保证无任何第三方依据原收据向贵司主张任何权力。否则,一切责任及造成贵司的全部损失均由我方承担并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