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公告
根据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61932988M,简称甲方)及广州市鸿祚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CW7D81,简称乙方)双方股东(大)会决议或决定,甲方拟吸收合并乙方,合并完成后,甲方继续存续,乙方将依法注销。甲方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794.3506万元,乙方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甲乙双方合并后,甲方的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70,794.3506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合并各公司的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存续的甲方承继,请合并各公司的债权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凭有效债权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债权人同意拟合并公司的债权、债务承继方案,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相应债务将在吸收合并后由甲方继续承担。特此公告!联系电话:020-86733958;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1号。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鸿祚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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