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广州市泓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曾大晋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下表所列示债权已依法转让给曾大晋,现债权转让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应向曾大晋履行偿债义务。
曾大晋作为该等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曾大晋履行偿债义务。
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承继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附:曾大晋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皋大道一横路1号之一101房 联系电话:139 8336 7257
广州市泓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曾大晋
2022年6月14日
序号 债务人 连带责任保证人 一审案号 二审案号 执行案号 债权本金 债权利息
1 广州煌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利海集团有限公司、谢海榆 (2016)粤0104民初5627号 (2017)粤01民终17874号 (2018)粤0104执9480号 450万元 债权利息计算方法:以债权本金为基数,从2015年7月21日起至2015年8月14日止的逾期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从2015年8月15日起至2016年2月14日止的逾期利息,按年利率14.4%计算;从2016年2月1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按年利率21.6%计算。具体以法院生效判决的为准。
2 广州进捷贸易有限公司 广东利海集团有限公司、谢海榆 (2016)粤0104民初5628号 (2017)粤01民终17871号 (2018)粤0104执9479号 350万元
3 广州旭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东利海集团有限公司、谢海榆 (2016)粤0104民初5629号 (2017)粤01民终17872号 (2018)粤0104执9478号 500万元
4 广东利海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广东利海集团有限公司、谢海榆 (2016)粤0104民初5630号 (2017)粤01民终17873号 (2018)粤0104执9477号 500万元
5 广州枫润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利海集团有限公司、谢海榆 (2016)粤0104民初5631号 (2017)粤01民终17875号 (2018)粤0104执9476号 200万元
合计 2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