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现对已办理成立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凤江体育培训中心俱乐部于2024年4月24日在民政局办理成立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105MJK944250A;住所: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东路富基南二街23号217房;法定代表人:杨波;注册资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业务范围:轮滑、田径、跳绳、球类、健美操、围棋、武术、跆拳道培训线下非全日制培训(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的活动,须依法经过批准);业务主管单位: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有关登记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或广州市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或是在本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起诉。
广州市海珠区凤江体育培训中心俱乐部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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