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及变卖房产通知函
刘海涛女士(身份证:432501199403110519)及李磊先生(身份证:430103197512293027),由于詹文娜无法联系到两位,特此登报公告如下:请两位在2024年11月22日前向詹文娜支付各项借款、欠款及垫付款合计约56.28万元,并主动联系詹文娜一同办理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423号1802房屋出售手续。两位若逾期不予处理的,詹文娜将自行将房屋变卖出售,变卖所得房款若因当下市场环境因素影响导致最终成交价如没有达到两位预期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两位自行承担。通知人:詹文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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