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一单一库”管理的公告》(2026年第14号)相关要求,我司对2026年6月1日前出具的全部检测报告开展自查,确保报告出具流程、检测机构资质符合监管规范。现就自查事宜告知各合作方: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30日内,无论产品是否投入使用,贵方如对我司此前提供的检测报告存在疑问,均可向我司提交书面复检申请。我司将委托机构进行复检,全部复检费用由我司承担。
郑重提示:自即日起,任何单位、个人未经我司书面确认,不得使用我司第三方检测报告用于投标、宣传、报审等商业活动;擅自使用产生的全部损失、风险及法律责任,由使用方自行承担。
广州市华惠机电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