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省广新外贸轻纺(控股)公司的股东会决议,两公司将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合并后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存续,广东省广新外贸轻纺(控股)公司注销。望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新外贸轻纺(控股)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各公司提出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要求。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新外贸轻纺(控股)公司。2012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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