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刘曾祺是刘畅的父亲和法定唯一监护人,现出售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花都大道中131号3区6栋1905房的房产,用于刘畅生活、治病费用,因出售该房屋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全由刘曾祺承担,特此声明。
020-37608422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7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