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玎所有的位于本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611号1416房屋(属测量D2318图3幅10号)的房地产权证(证字第120365549号房地产权证)已遗失,现声明作废。如对此声明有异议,请在刊登之日起30天内,提交相关证据向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书面提出。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玎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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